| 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局,市局各分局:
今年6月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调节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现将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
二、宣传重点
宣传活动要围绕当前的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情况,紧扣“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着力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的重大意义,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宣传形式
要围绕主题,加强策划,注重创新,精心组织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一是要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上推出以“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为主题的专栏、专题等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海报宣传、街头宣传等,使用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对宣传主题和口号进行深入探讨和广泛宣传。
三是要加强对全国“土地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宣传报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力争使“土地日”的宣传活动纳入当地宣传部门的宣传计划,聚集社会各界多方面力量,扩大宣传声势,增强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
四是要组织好“土地日”宣传好项目的评选活动。“土地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1日前将“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及推荐参评的“土地日”宣传好项目推荐1个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将择优上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