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证换证申报说明
一、本项目适用于已购买商品房并领有土地登记分割证的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您可以选择此方式申报,也可以到新浦区朝阳中路21号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大厦二楼窗口直接办理。
二、填表说明:
1、共同共有权利人数栏,请输入阿拉伯数字1,2,3......。共同共有权利人数不能为空,当人数大于等于2人时,必须提供共同共有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扫描影象图件;
2、是否办理抵押贷款栏,请选择"是"或"否"。当点击"是"选项则表示已办理抵押贷款,必须提供抵押贷款银行证明;
3、是否委托代理栏,请选择"是"或"否",点击"是"则表示委托代理,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证明;
4、权利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土地登记分割证等有关证件的姓名完全一致;
5、扫描影象图件的存储格式应为 .gif 或 .jpg。
三、土地分割证换证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申报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
四、申报成功后您可以按之前的分割证号进行办理情况查询,也可以在土地登记结果公示栏浏览土地登记办理的结果。
五、领证须知:
1、携带所提供材料的原件,以备颁证人员检查核实;
2、交易费用结算公式为:分摊面积*1.4元/平方米,证书工本费为18元/本;
3、请按信息查询所提示的地址领取土地使用证。
六、咨询电话:0518-55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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